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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考成绩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导处编辑录入:黄德全时间:2011年6月26日浏览数:

  关于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考成绩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各招生学校:

  现将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考成绩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本科

  1. 美术类 总分340分

  2. 音乐类

  ①音乐学类 总分290分

  ②音乐舞蹈类 总分230分

  ③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 总分230分

  3. 影视戏剧表演类 总分275分

  4. 播音主持类 总分325分

  5. 舞蹈、时装表演类 总分200分

  6. 编导类 总分370分

  7. 美术类职教师资 总分245分

  8. 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职教师资 总分200分

  9. 体育类 总分330分

  二、高职(专科)

  1. 美术类 总分170分

  2. 音乐类

  ①音乐学类 总分180分

  ②音乐舞蹈类 总分170分

  ③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 总分170分

  3. 影视戏剧表演类 总分170分

  4. 播音主持类 总分180分

  5. 舞蹈、时装及戏曲(川剧)表演类 总分150分

  6. 编导类 总分245分

  7. 美术类对口高职 总分130分

  8. 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对口高职 总分140分

  9. 体育类 总分245分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