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国招考公务员
2002年5月17日    时间:2002年5月17日 浏览数: 打印

  最高年龄限制:办事员25岁,科员30岁,正、副主任科员35岁。招考主要针对社会人士

  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政府为引进更多人才,决定拿出70个单位共354个职位,面向社会考试录用529名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主要针对社会人士并可委托他人报名。

  法律和计算机专业需求最旺

  据了解,本次招考职位涉及100多个专业,但需求较多的仍然是法律、计算机和经济类专业,相应地,招考人数较多的是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以及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

  大多数职位只招1人

  由于大多数职位只招1人,因此所有获准参加考试者须参加严格的考试,经过激烈的角逐后方能胜出。

  笔试合格线由市人事局划定。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分数高低顺序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计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所录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遇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考生,则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管理关系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录用,录用通知将于6月20日后陆续发出。   招考时间安排 5月18、19日 8∶30-17∶00 在深圳市人才大市场(宝安北路)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5月26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

  14∶00-16∶00 专业科目(笔试)

  5月29日 11∶00 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地点

  5月30日 8∶30前 到达指定地点集中面试通用题和附加题

  6月2日 15∶00 公布考试总成绩和列入体检人员名单

  6月3日 7∶50前 自行到达指定医院集中体检

  6月20日 陆续发出录用通知

  招考条件全面放宽

  ●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健康状况和体格标准的市内外在职干部(在职教师和本市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除外)、本市户籍的工人和待业人员,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市外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只要符合招考职位所列资格条件,并符合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要求和录用有关规定的均可报考。

  ●本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和夫妻分居一方为深圳户籍的配偶,也可参照深圳户籍人员条件报考。

  ●本次招考职位最高年龄,办事员为25岁(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为30岁(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正、副主任科员为35岁(196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另外,博士研究生报考相同学历要求的职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报考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市户口者)、学历和职称证书、劳动合同书(或证明资历的相关有效材料)、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上述材料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在职干部持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持学校的推荐表;

  夫妻分居者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