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鞭击伤学生眼睛 云南一小学教师被判刑
中新网北京11月15日电(李建萍) 因不满学生课堂表现,用教鞭将学生眼睛击伤的云南省会泽县者海镇犀牛小学教师李国云,近日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被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赔偿受伤学生医疗费等损失3万元。
据检察日报报道,1998年上半年,被告人李国云在上数学课时,听到有人吹口哨。李国云没有问清情况,便认定是学生李万洪所为,用竹棍向李万洪打去,并击中其右眼。次日,李母见儿子右眼红肿,便带李万洪找李国云询问,李国云给了5元钱让其到卫生所治疗。
去年下半年,李万洪父母发现儿子眼球变白,于当年9月22日带其到云南省红十字会检查,诊断为外伤性白内障致右眼盲,并进行了白内障手术。同年10月11日,李万洪又在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做了视网膜脱离手术。经法医鉴定,李万洪已构成重伤,并被评定为八级伤残。
据报道,李国云身为教师,却在教学过程中粗暴行事,致学生终生伤残,自己也被定罪量刑,令其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