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套新规件件涉及你我切身利益,尤其以成都市人事局牵头拟定的文件与大家的收入有关。如读者对本报今日所报道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28-86969110或发送邮件至wuyuhang@126.com。本报记者将替读者询问有关部门负责人。
离岗创业保留三年公职身份
在不涉及国家安全、不影响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不侵害所在单位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事业单位应允许本单位人员自主创新创业。根据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事业单位人员可离岗创新创业,在3年内保留原单位职工身份,工龄连续计算。若国家政策性工资调整,本人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应纳入调资范围。
到成都市农村和艰苦地区创新创业的,如所在单位系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除可保留原单位职工身份外,3年内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的固定部分;受行政部门委托行使部分行政职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比照财政补贴事业单位人员的规定执行。
离岗创新创业人员创业期满后可以选择辞职、自谋职业,也可以回原单位竞聘上岗,原单位应提供不少于两次的竞聘上岗机会。竞聘没有上岗则在原单位待聘,待聘期为一年。离岗创业人员创业期满符合事业单位离岗待退条件的,本人自愿,经单位批准,可以在单位内部离岗待退。离岗创新创业人员在创业期间或创业期满后,若参加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事业单位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不侵害原单位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经济利益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跨部门、跨地区兼职兼薪。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要办养老保险
从2004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新进(聘用)人员,聘用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由聘用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被聘用人员个人承担,并由单位在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由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纳入单位部门预算。
事业单位中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意见》选择自谋职业、辞职、辞退与原事业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原固定制职工,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若原事业单位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从与原事业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次月起,由新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接续社保关系。
对能干的聘用人员要予以重奖
聘用人员业绩突出或实现的经济效益特别显著,其岗位工资形式不足以体现其所作贡献的,企业可根据所作贡献定期或不定期的给予奖励工资。奖励工资一般控制在当期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内。
根据岗位需要,企业可以在人才不改变国籍、人事关系和身份的情况下,设置经营管理的“特聘专家”、“特聘顾问”,以柔性流动的方式,对人才实行聘用。企业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不得聘用为本企业的财务、购销、人事等重要部门的负责人。
企业对聘用的总经理可实行年薪制。企业对聘用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按照全年基本工资最高不超过总经理基本年薪的80%,全年奖金原则上不超过经理业绩年薪50%的比例,根据各自岗位责任轻重、风险大小等因素,自主确定其不同档次的年薪收入。
院士子女可任选学校就读
对来蓉工作的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江学者计划、天府学者计划入选者以及经省、市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同层次优秀人才,其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在成都市范围内可一次性选择任意一中小学校(含省、市级以上示范性普高以及九年义务教育示范学校)就读。学校只能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对来蓉工作或服务的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以及出站留蓉工作的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产业、学科、项目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特殊技能的紧缺人才以及申领了《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的其他人才,其子女在蓉就读中小学,可享受与其工作或服务地区居民的同等待遇。
特定大专生可落户成都
凡2001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外地生源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取得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只要已在成都市范围内(含五城区及高新区)落实工作单位的,均可将户口迁入。此外,今后新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将随父随母自愿选择,不设限制性上户条件。
据悉,对于成都市范围内的2001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工作单位和原籍地不属于同一区(市)县范围内的,可选择在工作地落户或原籍地落户。
凡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持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均可在成都市范围内先落户后择业。同时,出国、出境1年以上人员将不再被注销户口(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
据悉,“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教育、普通高校、民办高校、自学考试、电大(远程教育)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等。
其他新举措
鼓励企业接收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加入企业人才队伍,对接收的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企业可提供一定数额的安家补贴,可将此费用计入企业成本。
国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经有关部门审批重点引进的留学人员,首次确定工资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其能力和所任职务,按照国家现行工资标准,高2-3个职务登记工资档次;每月另发给相当于本人1-5倍基本工资的岗位津贴,作出重大贡献的,可给予不超过本人10倍基本工资的岗位津贴。
经成都市政府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一次性获得6000元政府特殊津贴,免缴个人所得税。
对成都市技工学校在郊区(市)县招收的青年和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校按学制教育开展高级技工培训在异地招收的青年,经系统培训后毕业,并通过考核鉴定取得国家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成都市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将户口迁往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法居住地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