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监狱管理新尝试:罪犯首次双休日放假回家
2003年8月16日    时间:2003年8月16日 浏览数: 打印

  新华网北京8月15日电(许秀昌、李煦 )8月15日,经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批准,正在监狱服刑的李某等10名罪犯,身着便装走出监狱大门,与等候在狱外的家人一起回家度周末。这是北京市监狱系统历史上首次对在押罪犯实行双休日放假回家,也是监狱实行人文化管理的一次尝试性举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有关规定,此次批准回家探亲的10名服刑人员,均为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表现一贯良好,余刑一年以内,并符合监狱其他相关规定的罪犯。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北京市女子监狱和清河监管分局茶西监狱是这次工作的试点。这10名放假人员于8月15日(周五)离监探亲,8月17日(周日)下午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根据规定,这期间,离监罪犯需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准予探亲的各项规章制度。

  据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批准在押服刑人员周末回家探亲,是实施该局《五年(20032007)工作规划》,积极推进监狱管教工作社会化的一项新举措,是为今后实施罪犯日常放假制度所作的尝试,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中心,探索人文化管理,个别化教育的管理模式的充分体现。罪犯回家后,与家庭、社会的接触,将有利于他们对社会发展形势形成一定的认识,逐步调整心态,增强适应社会的信心,为顺利回归社会做好准备。

  李某是此次获准回家探亲的10名罪犯之一,对于这次探亲他高兴地对记者说:“我在监狱里已经生活了10年,还有半年时间刑期就满了。现在北京发展得很快,这次允许我放假回家,给了我一个机会,可以去了解北京的发展变化,体验人们的工作生活,对我将来进入社会,适应社会肯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在押罪犯周某告诉记者,他这次没能获准回家探亲,但今后一定会努力改造,积极进取,争取成为监狱正式实施罪犯日常放假制度时的头一批人员。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