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中纪委宣布,开除原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党籍。至此,十六大以来因腐败问题被判刑或受到党纪处分的省部级高官至少已有8人。社会各界在倍感振奋的同时,也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当前我国的反腐形势如何?深入推进的途径又在哪里?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央某权威机关长期致力于制度反腐研究的学者李永忠。
一、十六大反腐思路的三大变化
记者:今年以来,先后有李嘉廷、刘方仁、程维高等一批省部级官员被判刑或查处,还有一些高官被“两规”。这给人一种感觉,就是十六大后,我们党反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了。是不是这样呢?
李永忠:可以这么说。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吴官正同志主持中纪委工作以来,很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他多次强调:查办案件,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对任何腐败分子,都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决不留情,决不手软。同时,也要讲究政策和策略,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
记者:那么,就整个反腐败工作来说,十六大以来有什么新的变化呢?
李永忠: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反腐败也有一个认识逐步深化,工作与时俱进的过程。党的十六大就反腐问题有许多新的提法,反映出我们党反腐思路的新变化。
一、从十二大到十六大,中央的提法都是要“反对腐败”,而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反对和防止腐败”。加上“防止”一词,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性的变化,即把反腐重点转到了“打”与“防”并重。这一转变对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十六大以前,我们把反腐败界定为是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而十六大则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从“政治斗争”到“政治任务”,表明反腐败的涵义更加宽泛,提的层次也更高,上升到了党建的高度。
三、十六大以前,我们在谈党的建设时通常是指“三大建设”,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十六大以后,我们把“制度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加了进去,成为“五大建设”。由此,反对和防止腐败必须立足于“制度反腐”。
二、当前反腐形势及腐败的新表现
记者:您认为,我们当前的反腐败形势如何?
李永忠:当前,干部群众对反腐败工作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在江泽民同志作十六大报告时,全场热烈鼓掌16次,其中3次经久不息掌声中的一次,就是给予反腐败的,它反映了人民的期望。从总体上看,这几年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正逐步得到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得到解决,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了平稳健康、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当前的反腐败斗争,正逐步从侧重遏制,走上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轨道。应当看到,目前腐败现象仍然严重,形势依然严峻,切不可掉以轻心。同时,也应对当前的反腐败形势看好。大家可以看到,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治理腐败的决心很大,而人民群众要求反腐的呼声也很高,我们的各项制度建设不断深化、防腐“关口”不断前移,这都是有利条件。
记者:这些年,腐败的表现是不是也与以往有所不同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