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工作已在四川省全面铺开,落聘职工出路何在?据悉,我省将通过离岗待退、自谋职业和待聘托管等主要途径,最大限度地解决事业单位未聘人员的后顾之忧。
根据省有关部门出台的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意见,事业单位首次实行聘用制管理时,工作年限满30年,或者男年满55周岁(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工人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未聘人员,可在单位内部实行离岗待退,不再参加竞争上岗,不再晋升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职务和等级。离岗待退期间,发给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非生产性补贴,不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工龄连续计算。若遇国家政策性调资,离岗待退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可视为考核合格,按规定调整工资。离岗待退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
自谋职业可获单位经济补偿。事业单位首次实行聘用制管理时,本人愿意应聘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可以申请自谋职业,经单位批准后办理解除人事关系手续,由单位一次性发给经济补偿金(见新闻链接)。对不愿意与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的未聘人员,单位应给予其3-6个月的自行择业时间。在自行择业期内,不再保留本人原岗位待遇,只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固定部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工龄则连续计算。若遇国家政策性调资,自行择业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列入调资范围。
待聘托管提高技能竞争上岗。对于愿意应聘的未聘人员,单位将给予其6-12个月的待聘时间。待聘期内,单位将安排、组织他们参加培训学习,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培训学习结束后,单位将为他们提供两次以上的竞争上岗机会。待聘期间,待聘人员原岗位待遇不再保留,只发给基本工资的固定部分及一定比例的活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对待聘期满仍未能被聘用的未聘人员,其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由单位委托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托管期为1年。托管期间,由单位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固定部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托管期满仍未就业的人员,本人应当提出辞职;本人不愿辞职的,由单位办理辞退手续。待聘、托管期内的未聘人员,不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工龄连续计算。若遇国家政策性调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列入调资范围。
杨明伟吴大勇杨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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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未聘人员,指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未被聘用上岗的原固定制职工和经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录用的合同制职工;不包括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可以缓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单位给予对方一定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由聘用单位以被解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支付;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