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实施官商分离行动 公务员不能做生意
2003年7月17日    时间:2003年7月17日 浏览数: 打印

  近日,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场严肃纠正公务员“双重身份”,全面实施“官”“商”分离的行动,清理出“双重身份”人员423人,废除相关地方文件(办法)25个。

  据了解,年初,一些地方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出台文件、办法允许和鼓励国家公务员停薪留职、留薪留职或利用8小时以外时间经商办企业。这种现象引起了省委主要领导高度

  重视,专门批示“此举不妥,既留任公务员,又办企业;既当官,又发财,后患无穷,这个口子不能开”。省委组织部赓即发出通知,再次重申国家公务员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以停薪留职、留薪留职或利用8小时以外时间等形式创办、领办民营、私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兼有国家公务员和企业经营者的双重身份,并要求各地对本地相关政策及国家公务员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严肃纠正,妥善处理。

  通知下发后,各地迅速对近年来制定的政策、文件集中进行清理,逐条查找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违背的条款,对公务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要求“双重身份”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辞去企业职务或辞去国家公务员职务”的选择。据统计,全省目前已清理废除允许国家公务员停薪留职、留薪留职、兼职或利用8小时以外时间经商、办企业的地方文件(办法)25个,清理出“双重身份”人员4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