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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市高中学生参加2011年“第25届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导处编辑录入:黄德全时间:2011年9月5日浏览数:

  高中部化学教研组:

  根据中国化学会化会字(2011)第030号文[关于第25届“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活动安排的通知,现转发川化会秘字[2011年]第05号文,就组织我校高中学生参加2011年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四川赛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2011年9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进行。

  二、竞赛地点:市属中学及城六区、各区(市)县由成都市教育学会化学专委会统一设考场,考场地址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三、竞赛要求:

  1、竞赛时间为3小时,不得延长或减少。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始考试后1小时内不得离场。时间到,把试卷(背后朝上)放在桌面上,立即起立撤离考场。考试结束时由监考人当众封存已答试卷,并在试卷回收袋指定位置注明试卷分发和回收份数,记录考试期间主要情况,对考场内未使用的空白试卷签署作废字迹处理、记录份数,监考人签名后上缴考点负责人或竞赛负责人及指定接收考卷人员。

  2、所有解答必须写在指定的方框内,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答题(包括作图),不得使用涂改液。草稿纸在试卷内,不得自行带入任何其他纸张进入考场。

  3、学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监考老师必须核对参赛人是否与照片相符。准考证编号为8位。

  4、学生姓名、性别、年级(高一或高二一定要注明)、准考证号、所属学校全称必须写在首页左侧指定位置,写在其他地方者按废卷处理。

  5、允许使用非编程计算器以及直尺等文具,但严禁使用各种通讯工具。

  6、请贵组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于考试前通知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7、请贵组派你组辅导老师陪同前往考试地点,由该老师负责考生的安全等相关工作,要求学生按时出发去考试地点,考试结束按时回校。

  特此通知

  棠中外语学校高中部教务处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