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银行前总经理入狱 该行将损失3亿港元
他可能因此损失2200万港元退休金,该行也将损失3亿港元
香港恒生银行前总经理寿明收受某地产商人提供的名贵劳力士手表和贿款共80万港元,协助该商人取得30多个豪宅物业的贷款和约9亿港元的信用状贷款。他和一同涉案的该银行信贷部经理卢沛成以及商人何小海,前天在香港区域法院被裁定收受及提供利益等共18项罪名成立。 今年56岁的寿明,早在1964年即加入恒生银行,并在1996年升任该银行总经理。他贪图80万港元贿款,却因此可能丧失2200万港元的巨额退休金。他和50岁的卢沛成,被各判4项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成立。33岁的商人何小海,担任香港欧江国际有限公司和达豪企业有限公司董事兼股东,被法官裁定10项串谋提供利益罪名成立。
该案发于1994年至1998年,“欧江”和“达豪”先后在香港和内地投资地产市场,并以这些物业向香港恒生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和信用状信贷。何小海与他的父亲何纪椿通过贿赂寿明、卢沛成等恒生银行雇员,成功获得巨额贷款。其中,寿明在此案中共收受何纪椿提供的20万港元和4万美元现金,以及两只红宝石劳力士手表。卢沛成则收受何小海提供的两只劳力士手表和10万港元现金。案发后,何纪椿已在1999年潜逃。
据悉,这起受贿案令恒生银行损失约3亿港元。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将在今天宣判,寿明等人已被押至惩教署囚室看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