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省检察院协同配合查办了原四川省国土局副局长、省环保局原副局长王新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经查明,王新建、王拒非等6人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鉴于6人涉嫌触犯刑律,此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明,自1997年以来,王新建利用其担任省国土局副局长和省环保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谋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是:一、在任省国土局副局长期间,先后4次为其战友舒某某在成都市两城区征地70余亩,并帮助其所在公司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土地评估资质及银行贷款。为此,舒某某以价值36万元的一套住房相送,并送其20余万元存款。1998年,王新建帮助某管委会征得成都某区一块380余亩的土地,后该区拟收回这块土地,协调补偿过程中,王新建又为其提供帮助,从而获得管委会相送的20万元银行存款。1997年,王新建利用其在省国土局分管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之便,受某置业公司之托,为中心购买该公司一层外观形象不好的楼作为中心办公楼,从中获利5万元,后又购买另一公司的职工住房28套,获利4万元。二、在调任省环保局副局长之后,王新建又先后为他人争取环保项目等提供便利,并收受贿赂。经查,王新建先后共收受各种贿赂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
另经查明,省国土资源厅原用地处处长王拒非,收受贿赂48万余元,现已全部退清赃款;省国土资源厅原土地利用处处长何相全收受、索要贿赂25万元;省国土资源厅原土地利用管理处副处长张永松,伙同土地利用管理处助理调研员岳家镛共同贪污12万元和分别收受贿赂10万元;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原主任付运林收受贿赂13.6万元。
欲壑原本是深渊——王新建等人巨额受贿案纪实
2002年,省纪委、省检察院协同配合,破获了原省国土局副局长(后任省环保局副局长)王新建、省国土资源厅原助理巡视员王拒非等人巨额受贿案。
据查,王新建在任省国土局副局长期间涉嫌受贿102.4万元,另有200多万元财产来源不明。省国土资源厅原助理巡视员、原用地处处长王拒非涉嫌受贿48.5万元,土地利用处原处长何相全涉嫌受贿25万元,原副处长张永松、助理调研员岳家镛涉嫌受贿10万元,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原主任付运林涉嫌受贿13.6万元。
2002年6月11日,时任省环保局副局长的王新建正在办公室听取四川某环保产业公司总经理董某的汇报。忽然,电话响了。王接听后,神情凝重起来。
过了不久,何相全、付运林来到办公室。原来,1999年,时任省国土局副局长的他与何相全帮助双流县华阳、中和两镇办理了近500亩的小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并同意将耕地开垦费从每亩1万元减少到5000元。华阳镇原党委书记徐某、中和镇为表示感谢,分别送给他1万元和3000元,送何相全2.5万元。没想到徐某出了事。
三人商量后议定:王将所收的钱交给付运林,由会计以个人名义出据收条,并将收款时间提前到2000年3月。
2002年6月24日,何相全被“双规”,王新建感觉不妙,将近300万元存款、股票、国债转移。
8月8日,王新建被办案人员带走。起初,王一直沉默不语。办案组四处收集证据,寻找突破口。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在证据面前,王的思想防线终于崩溃。
手中掌握的极富“含金量”的权力,是引诱王新建、王拒非、付运林等人滑入深渊的磁石。
舒某某是王新建的战友。1999年,舒想成立一家咨询服务公司。公司尚未注册,王就出面帮助办理了土地评估机构B级资质证书。2000年,舒和王新建商量办一家房地产公司,王很快就帮助办好了房地产三级开发资质证书。之后,王利用担任省国土局副局长之便,多次为舒在成都两城区征地,争取优惠价格,解决用地纠纷。为感谢王新建的帮助,舒出资36万元,为王的父母购买了一套住房。2000年,王再度出手,帮助舒征地20亩。舒转手倒卖,获利70万元,王得25万元,其余三人每人15万元。
与王新建和舒某某的关系相比,付运林与中学同学钱某的关系有过之而无不及。付利用时任省土地咨询服务中心(后更名为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主任之便,出资帮钱注册成立评估公司,骗取土地评估机构A级证书。2001年12月,钱的评估公司承接了中国移动公司在川土地评估项目。何相全、张永松、岳家镛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2002年5月,何相全提出从公司的收入中拿100万元出来大家平分,钱分别送给何相全等4人各10万元。
王拒非与王某某之间的交易则更加赤裸裸的。在时任省国土局用地处处长的王拒非帮助下,王某某得到土地统征等多项业务。为此,王拒非先后以出国、女儿的公司运转困难等理由从王某某处“借”了18万元。1998年,王某某得知成都市某区有土地使用权要转让,再请王拒非帮忙。王拒非又帮助王某某的公司获得20亩土地使用权。后该区想收回此地。经何相全协调,由该区收回土地,退还定金80万元,并补偿150万元。此次,王拒非、何相全各得29.5万元和1万元。
王新建的贪,通过一个细节可见一斑:他将收受的烟酒,以高于市场零售的价格到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兑换现金,4年共20次,达4.63万元。
对王新建等人来说,收钱才办事已成为一种习惯。
1999年,成都市某区政府拟收回被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征而未用的一块地,补偿管委会项目转让费950万元。该区付了300万元以后一直拖延付款。在管委会副会长周某某的请求下,王新建出面协调,帮助要回200万元,周送给王20万元。2002年3月,何相全出面督促该区支付余款,并向周提出“借”10万元,至事发仍未归还。
1997年,省土地交易咨询服务中心为某水库代办土地统征手续。该水库建设开发管理局将2万元现金送给中心主任付运林,于是水库的统征手续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办结。
贪字当头,欲壑难填。王新建等人最终将为自己的“贪”付出沉重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