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减必减 中国将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03年1月10日    时间:2003年1月10日 浏览数: 打印

  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尹鸿祝 杨维汉)国务院决定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公布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何勇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将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推动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但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审批制度的弊端日益明显。审批事项过多过滥,审批行为不规范,甚至把部门权力个人化。2001年9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随后这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有序地展开。何勇说,此次改革自2001年10月以来,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目前,国务院65个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共清理出行政审批项目4147项;完成了第一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和处理工作。2002年10月16日,国务院作出决定,取消第一批789项行政审批项目;及时加强了政策研究和工作指导,先后出台了一些针对性、可操作性都比较强的政策规定。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绝大多数省(区、市)对省一级政府部门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处理,一些地方已经着手进行第二轮和第三轮改革。

  何勇说,今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是,继续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和处理工作,切实做到“应减必减”;做好改革的后续工作,重点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巩固改革成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廉政勤政建设;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深化课题研究工作。针对改革进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补充和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