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消费者协会:五大问题困住“放心消费”
2003年1月14日    时间:2003年1月14日 浏览数: 打印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消费者协会获悉,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该协会日前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不少消费者踊跃参与。从目前已经征集的意见来看,价格欺诈、强制交易、假冒伪劣、消费纠纷解决不及时等,已成为消费者关注的困住“放心消费”的焦点问题。

  

  问题一:假冒伪劣

  消费者意见中,假冒伪劣商品给“放心消费”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消费者王女士表示,流通市场上假冒伪劣屡禁不止,给大家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去年她在某商场买了一套某品牌化妆品,由于是此品牌的忠实顾客,购买时没仔细查看。回家一用,脸上的皮肤就过敏,紧接着出现了大面积红肿。到医院检查后才知道,所买的化妆品是假货。品牌厂商对假冒伪劣也深恶痛绝,虽然各厂商加大了打假力度,无奈流通市场上总有假冒伪劣产品的身影。

  

  问题二:专业欺诈

  消费者王先生反映了利用专业技能搞欺诈这一日常消费中常常遇到的现象。王先生于去年6月在某专卖店购进一台液晶投影电视机,价格高达2.58万元。然而不到一个月就出现了故障,不能使用。王先生将其送往维修站维修,维修人员表示,零部件不在三包范围内,内部零件烧坏,需要购买价值3000元的零配件用于维修。王先生与其交涉未果后,找到一专业技术人员,结果却让王先生义愤填膺。原来,所谓出了故障的零配件就是一个价值30元的小电极管。李女士去年买了一辆捷达车,开了一段时间后,总觉得发动机有问题,就到该车的指定维修点修理,修理人员明确告诉她,三包期内不收维修费,是发动机的阀出了问题,需要400元的零配件费用。后来,王小姐找到一熟人开的修理铺,仅花40元就搞定了。

  

  问题三:虚假广告

  消费者对虚假广告的反对态度也极为强烈。张先生相中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套房子,该公司售楼小姐说“现在买可以享受3%的优惠”。谁知道交了定金,签合同时,事先承诺的优惠却没有了,公摊面积也大大增加了。更多的消费者认为,虚假宣传主要表现在保健食品、美容等行业。许多经营者采用虚假广告、包装、说明书等形式,故意隐瞒产品真实性能、主要成分、使用方法等,引诱消费者上当。

  

  问题四:强制交易

  部分消费者对强制消费现象极为不满。据赵女士称,元旦她们一家人到某知名饭店过节,自己带了一瓶五粮液。谁知该饭店服务员不许他们喝自带的酒水,称要么买其出售的酒水,要么给80元开瓶费。消费者称,强制消费主要表现在宾馆、饭店以及娱乐场所,极大地伤害了消费者的自主权。

  

  问题五:解决迟缓

  部分消费者对各厂商解决消费投诉的效率提出了批评。消费者李女士称其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手机,事后发现该手机信号极不稳定,就到该商场退货。商场方同意退,但退款足足等了3个月才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