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年批捕逾30万人 其中揪下80厅局级贪官
2003年2月25日    时间:2003年2月25日 浏览数: 打印

  记者昨天获悉,广东省5年共批捕30.4万人,起诉28.6万人,当中包括80名厅局级贪官、831名县处级贪官,通过办案直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共抓获携款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413名,涉案金额2个亿。

  5年批捕逾30万人

  昨天,广东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在广州举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在会议报告中透露: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332399名,批准逮捕303780名;受理提请起诉犯罪嫌疑人334555名,提起公诉285635名。

  其中,批捕走私贩私、制假售假、骗税骗汇、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583名,起诉5137名,其中影响较大的有:香港张子强、澳门叶成坚两大黑社会团伙跨境暴力犯罪案,国际海盗集团抢劫香港“长胜”轮并杀害23名中国船员案,湛江海关“98·98”特大走私贩私案,河源“8·18”全国最大金融票据诈骗案,汕尾卓振沅等11人制、贩假币7亿多元案等。

  预防职务犯罪暨大做试点

  5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545件9931人。其中100万元以上的750件,县处级干部831人,厅局级干部80人。通过办案直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其中2002年查处100万元以上的案件156件,县处级干部169人,厅局级干部17人。影响较大的有: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受贿案,珠海市工商局原局长钟维顺受贿案,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原行长黄荫初挪用公款案,广东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向雷受贿案等。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5年共查办行贿案件486件529人。

  张学军检察长强调,今后我省检察机关将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力度,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等案件,对那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干部的严重行贿犯罪,要严加追究。

  同时,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在今后一个时期,将把同步预防工作拓展到高校建设中。省院正在暨南大学搞试点,明年在全省高校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