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实行网吧实名登记卡制度 上网要出示身份证
2002年12月30日    时间:2002年12月30日 浏览数: 打印

  

  记者日前从辽宁省公安部门了解到,从明年1月起,辽宁将在各市推行上网实名登记卡制度。上网者第一次到网吧上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购买实名登记卡,网吧经营者通过读卡器将其予以登记,凡进入网吧上网者必须办理此卡,否则将被拒之门外。

  公安部门将对上网者的个人资料进行存档,每次存档周期为60天。此卡在全省范围内通用。上网实名登记卡制度将首先在大连、本溪、丹东、锦州等城市试行1个月,然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