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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中外语学校高中部教师早晚自习辅导制度(试行稿)

发布部门:教导处编辑录入:黄德全时间:2011年10月21日浏览数:

  棠中外语学校教师早晚自习辅导制度

  (试行稿)

  一.辅导规范

  1.任何学科的自习辅导课,教师都必须有明确的自习辅导计划,教师须将本节课的自习任务和自习要求板书在黑板的右上角明显的位置上。

  2.早自习辅导,语文和英语教师必须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朗读内容。朗读形式可以多样化,但必须放开声音朗读,不得以放录音或视频来代替。其中,高一上学期早自习辅导时必须在15分钟保持大声朗读;从高一下学期到高二年级阶段,自习开始的前10分钟内要求大声朗读;高三年级在自习开始的前5分钟内要求保持大声朗读,在剩余的时间内可按照黑板上教师的安排进行。

  3.晚自习时,除了标准班(即平行班)和PGA班(即中美高中课程班)晚上正课时间以外,其余班级不允许教师在自习课上讲课、进行集体评讲作业或试卷等,原则上应该把晚自习的所有时间都让给学生,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学习。

  各年级标准班可以把白天的正课时间与晚自习的辅导课联合起来使用,在所有课时段内用一部分时间给学生自主学习,另一部分时间由教师进行点评、点拨、练习或讲评,采用 “小反馈、多循环”的方法获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逐步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并形成学习兴趣。

  二. 辅导要求

  1.教师要充分认识辅导课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辅导的效率和效益,不能把辅导课视为学生自己的事情,完全由学生无目的、自由地、松散地安排。教师应该把辅导课视为正课内容的延伸或纳入周教学计划中或复习、或练习、或预习等,但这一切都必须在教师的计划安排中,切忌随意性。

  2.教师应注意因材施教,主动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指导学有潜力的学生不断提高,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缺补差,不断改进学习方法。

  3.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教学需要和学生兴趣爱好指导学生自主学习,不断开发学生的学习潜力。

  4.教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详细分析学生情况并能根据学生的问题所在,制定相应的辅导措施和办法,认真填写《育人导师工作手册》中该生的学生情况记录表,以便自己和其他任课教师全面了解该生情况。

  5.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自身职业形象,遵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歧视学困生、不搞有偿辅导、不向被辅导学生及家长索取钱物等。

  三.评估考核办法:

  1.凡不遵守以上规定的教师,教务处将按照“棠中外语学校教学责任事故认定细则”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育人导师手册》所指导的学生如果学习进步幅度较大且比较稳定的,经本人申报、学科组提名、高中教务处查核,可对该任教教师在学期考核时予以相应奖励;

  3.教师如果不关心或随意放弃教育故意造成“差生”的,该教师在期末任教教师的教学考核评定中不可评为“优秀”等级;

  4.如对本校学生搞有偿辅导(或家教),一经举报并查证属实者,该教师年终教学考核时可降为最低等级。

  以上规定,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增删完善。

  高中教务处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