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共青团江苏省委两位工作人员正在整理社会各界的助学捐款标牌。在当天召开的江苏省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助学行动再动员大会上,由省直机关各单位及社会各界捐赠的助学资金达60余万元,这些捐款将由团省委资助全省5.59万户特困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程云杰)“我捐的钱到哪里去了?”——随着社会捐助“公示制”的确立,这个一度令中国老百姓摸不着头绪的问题开始明晰起来。
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说,“向老百姓明示捐赠物资的流向不再被各级政府官员看作是‘多此一举’,相反,它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应尽之责。”
在民政部今天举办的“经常性社会捐助通气会”上,长期接受北京市民对口捐助的江西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分别派代表向驻京的10多家新闻媒体详细陈述各自在使用和管理社会捐助物资方面的情况。
江西省民政厅副厅长裘强更把公开捐助物资流向看成是推行社会化救助、争取更多社会捐助的基础。
自经常性社会捐助1996年开始推行以来,中国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公示制”,以确保所有捐助者都能详细了解所捐款物的去向和救助效果。
目前,公示的方式包括新闻媒体报道、在捐赠点和发放点张榜公布、制作赈灾物资运输发放纪录片等。
在自然环境恶劣、灾害频仍的内蒙古自治区,为防止赈灾款物的挤占挪用或克扣减量,当地民政部门对救灾物品发放的时间、地点和物品进行了统一的规定,并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
物品发放前,各地民政部门要统一填写赈灾物资发放通知单和赈灾物资发放对象登记表;发放对象必须携带户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才能领取粮食、衣被或燃煤;物资发放后,张榜公布救灾款物数额、救济对象及其领取的物资数量已成为各乡镇政府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由于“公示制”的推行增强了人们对社会救助的信心,内蒙古参加社会捐赠的人口达1850万人(次),远远超过受益人口总量1100万人(次)。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救灾处副处长邢岗说,“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的开展弥补了当地救灾资金的不足,有效地保障了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今年1至9月,中国累计共接收捐款7.8亿元人民币,接收衣被1.99亿件,其他捐赠物资折款1.93亿元,使1320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中国目前已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1.8万多个,全国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建立了布局合理的经常性捐助工作站点网络。
据介绍,在利用捐赠物资购买紧急物资时,大部分地区都已执行政府采购招标制,要求审计和监察部门的全程参与与监督。
今年10月,民政部以“关注城乡贫困群众”为主题在全国组织捐助活动。目前,大批捐助物资正源源不断地运往灾区和贫困地区。天津市已将募集的202万件过冬衣被发往甘肃天水、陇南、临夏、甘南及河北承德等地。
杨衍银说,“社会捐助管理工作只有做到规范、透明,社会捐助才能从集中性、突击性向经常性、日常性转变。”
今年中国社会捐助已惠及1320万受困者
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程云杰)民政部今天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至9月,全国共有1320万(人次)困难者受到社会捐赠的救助,累计共接收捐款7.8亿元人民币,接收衣被1.99亿件,其他捐赠物资折款1.93亿元。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介绍,接受救助的对象主要为灾区、贫困地区的困难者、城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后依然在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困难的贫困人口。
救灾物资主要用于解决灾区人群的口粮短缺,筹建灾民新村、敬老院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
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说,“与往年相比,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在今年的救助物资筹措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自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于1996年正式推广以来,中国目前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1.8万多个,其中,捐助点近1.7万个,捐助站1906个。与年初相比,仅捐助站数量就增加了1600多个。
在社会保障试点省份辽宁,有14个市全部建立社会捐助服务中心,98.5%的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93.8%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了接收工作点。
为方便人们捐助,一些地方还在机关单位、大型企业、住宅小区设立了捐助点,在客流量大的商场和超市设立了“捐款箱”。
在北京中南海,来自党中央和国务院各位领导的捐赠物资已被多次运送到贵州和江西等地。
江苏省南京市还借助慈善组织和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社会救助网络,资助了1万名孤残儿童、特困下岗职工和特困老人,并帮扶了5000个贫困家庭。
为提高捐赠款物分配使用透明度,民政部已在全国建立了经常性社会捐助公示制度,对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及监督检查做出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