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电烤炉两成半不合格
2002年9月17日    时间:2002年9月17日 浏览数: 打印

  今年第二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电烤炉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了北京、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58家企业生产的63种产品,合格4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6%。

  电烤炉必须配置在温控器失效状态下防止器具过热的热断路器,未安装合格的过热保护装置的电烤炉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此次抽查9种不合格产品中有7种产品未安装热断路器。

  本次抽查发现部分质量较差的企业名单及商标(标称)有:河间市冀龙炊事机械厂;河间市华龙食品烤箱厂;上海花元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乐园;瑞安市昌华电器厂,昌华;北京市海淀京西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京西永久;北京万泉通风设备厂,万泉通;成都炊事机械设备厂,茂龙;广州唯利安西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新粤海西厨设备厂,豪盛粤海;顺德市北滘镇都宁永大电器厂,信兴;珠海三麦机械有限公司,三麦;北京市新光电器设备厂,通塔;瑞安市新威食品机械厂;上海经纬(集团)有限公司海鸥电器厂,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