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惹官司 我国首例纳米技术消费品纠纷案开庭
2002年9月4日    时间:2002年9月4日 浏览数: 打印

  “纳米杯根本不能治病,被告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我们对产品的宣传有充分的科学及事实依据,原告说我们欺诈没道理!”昨天,在北京西城区法院的法庭上,一起围绕纳米产品是否具有保健作用、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的案子引起激烈辩论。因此案是我国第一起有关纳米产品的纠纷案,涉及到纳米技术的应用前景问题,因而引起众多媒体关注。

  原告叫赵建磊,三名被告分别是北京百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宇天能纳米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据了解,今年7月11日,赵建磊花了1280元在百盛购物中心买了一套由宇天能公司生产的纳米产品,包括水杯、金卡和腰带。产品说明书上介绍该产品有改善睡眠等功能。该产品的系列说明书上,均标有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出具的“质量、服务、信誉消费者可信产品”荣誉证书。赵称他在使用了上述产品后,发现并不像该产品所描述的作用。他认为,上述产品是虚假宣传。并要求三被告退货并加倍赔偿,书面道歉,同时赔偿误工费等。值得注意的是,赵在出庭时依旧系着那条纳米腰带。

  而三被告则坚决不同意赵的诉讼请求。百盛公司认为,作为经销商,他们已履行了对生产厂家的审查义务,不存在欺诈问题。宇天能公司则认为他们的产品明确标明只具有保健作用而非医疗用品,赵建磊说没有疗效是有意混淆产品的性质。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则认为,他们的结论是建立在科学鉴定基础上的,而并非原告所称的不负责任。被告方律师高智晟称,赵在购买此产品之前就有过一次购买同一纳米产品并退货的行为,此次购买目的显然意在索赔。高智晟认为,一项新技术的应用以及使用功效没有预制的标准可言,对它的认知是建立在众多使用者的逐步认知基础上的,赵建磊的“个体差异”并不能否定更多数消费者“使用良好”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