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竞价116元购得帕萨特 卖主拒绝履约成被告
中新网上海8月9日消息:日前,一名易趣网络注册用户通过易趣网以116元购得一辆帕萨特轿车,网站亦发出商品成交确认函,但车主却以过失为由拒绝履约。于是,该用户将车主告上法庭。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原告诉称,其系易趣网络的注册用户,今年原告看到被告江樱及被告上海永达二手机动车经营有限公司在易趣网上无底价销售二手帕萨特轿车,竞价结束时间为2002年5月6日16点16分。原告于当日14点52分出价人民币116元后没有他人再出价。原告遂于当日16点40分,收到易趣网络发出的商品成交确认函,证实交易成功。
原告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电子形式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原、被告根据共同同意的易趣网竞买规则所订立的合同应属合法有效。故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报道说,该案涉及电子合同的形式要件审查、第三方提供的买卖规则对于合同双方的约束效力确定、合同自愿原则与公平原则的考量、网络交易规范化的研究等问题。
目前,该案正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