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警惕另类“无形资产”!
吴志雄   时间:2002年7月9日 浏览数: 打印

  什么是无形资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教师说,知识是无形资产;商人说,诚信是无形资产;企业家说,品牌是无形资产;普通百姓说,环境是无形资产……诸如此类的“无形资产”都是从本义上说的,得到了社会的公认。然而,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无形资产”,被少数人秘而不宣地开发利用,却为百姓所不齿。

  广西大贪官刘知炳在没有当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前,任柳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她的女儿刘芳刚从学校毕业就被银都股份有限公司以重金招于门下,成为该公司的“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利益。比如该公司1994年经营进口电梯,是一笔2565万元的大生意,有刘芳出马,有关当事人收到贿赂30万元,公司巧赚30万元,国家却损失税款769万元。难怪该公司负责人自鸣得意,一再吹嘘“把刘芳招到自己手下,简直是一生最大的成就”,“刘芳的名字就是无形资产,就是公章,就是介绍信、通行证”。

  刘芳何以能成为“无形资产”?难道是她才艺过人、能力超群?非也!明眼人一看便知,刘芳的受宠,不是她自身有什么特殊才能,而是她身后那耀眼的光环——父亲刘知炳手中的权力。这种权力,在一些心术不正的人看来,就是最好的“无形资产”,通过刘芳之类的“桥梁纽带”作用,可以“曲线开发”,使权力为我所用,进而提升自己的地位和势力,维护自己的私利。既然权力可以当作“无形资产”开发利用,那么权力辐射范围内的人成为“无形资产”也就不足为奇了。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的夫人、子女、秘书之类犯事,多半是“无形资产”开发利用的结果。可见,这种“无形资产”,其实质是权力“私有化”的反映,与权力的本质及价值指向是格格不入的。

  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只能服务于人民。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都将导致权力运行的“错位”和“越轨”,导致腐败行为的出现。在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同时,用权者也将成为权力的牺牲品。刘知炳、刘芳父女滥用权力而成为“阶下囚”就是典型的例证。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不能进入市场,否则就是权钱交易;权力也不能成为“资产”开发利用,否则将导致腐败的恶性循环。因此,在反腐败斗争中,建立起科学的、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保障权力沿着健康的轨道运行,才能防止刘芳之类的“无形资产”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