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云南大学校长私章 昆明"假证大王"被判十年
2002年6月26日    时间:2002年6月26日 浏览数: 打印

  中新社昆明六月二十五日电 日前,一名来自贵州省的“制造假证大王”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案犯李杰、陆新、黄寰、李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年、六年和四年。

  此间《春城晚报》今天报道说,化名为张生的陈飞先后购置了大量伪造假证件所用的原材料、大肆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事业单位证件。并先后雇用蒋某、李某、陈某等人制贩假证件。伪造的驾驶证、行车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假证多件,并分别以每本人民币一百至四百元不等的价格在昆明市多处售出。警方对陈飞住所进行了搜查,共查获“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印章一枚,“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印章一枚,云南省十六个地州车辆管理所专用章钢印一套共三十二枚,各种印章、印模、钢印共三百五十一枚,以及空白居民户口簿、技术等级证书、驾驶证、毕业证、军官证、营业执照等一千八百零九份。

  从案犯处查获的假证件甚至包括结婚证、离婚证,以及云南大学校长的私人印章、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专用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