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脑袋,头上永远飘着3根头发——衣衫破烂,骨瘦如柴,到处流浪的“三毛”,是上世纪前半期中国儿童生活的真实写照。
失学、流浪、当童工……仅仅50年后,这些在近代中国曾长期存在的现象就完全完全走入了历史,中国儿童正在享受着前所未有的幸福童年。
联合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世界范围内,战乱与贫穷是对儿童权益的最大威胁。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中国一直保持着和平和安定的社会环境,而中国城镇和农村人均收入分别由上世纪中叶的100元和50元增长到2000年的6280元和2253元。这为中国政府保护儿童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联合国24项儿童发展全球目标中,中国已经实现了包括降低儿童死亡率、降低儿童营养不良等在内的21项目标。其中,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50年前的200‰下降到了2000年的39.7‰。中国儿童的基本生存权益已经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中国政府已经承诺到2010年为每一个中国儿童提供完善的九年义务教育,那些拥有充分资源的省份如广东已经实现了这个目标,但那些贫穷的省份则面临着一些困难。中国政府正在考虑怎样调动资源,帮助贫穷地区的孩子也享受到同样的关怀。
为了让每一个儿童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中国调动了全社会的力量。用于救助失学儿童的“希望工程”是中国所有救助活动中公认最成功的一个。10年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接受海内外助学捐款20多亿元人民币,资助249万贫困失学儿童完成学业。近300万学生在“希望小学”里享受着新校舍的温暖。
“棍棒出孝子”、“严师出高徒”等在传统教育观念中被奉为圭臬的信条正在逐渐被抛弃,在中国的学校里,体罚学生的现象已经被基本杜绝。现在越来越多中国人相信,使用暴力手段教育出的孩子更容易有暴力倾向。与此同时,各种各样的“亲子活动”在中国大城市中正在成为时尚。
法律是保障儿童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佟丽华律师一直致力于对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中国已经制定了比较完备的青少年相关法律,但系统性不够,而且,传统的未成年人法学研究过于偏重犯罪和治理。”这位年轻的律师对未成年人法学体系进行了整理,一部新的《未成年人法学》在英国救助儿童会的资助下已经出版。
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对未成年人实行法律援助的体系。成立于1999年的全国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是中国民间机构中最大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截至目前,中心已经吸引了全国100多名律师参与,他们免费为中国各地的少年儿童提供法律服务。
在不久前联合国儿童问题特别会议上,17岁的中国代表金泠彦说:“我希望中的城市,是一个能使我们免受饥饿、疾病和各种痛苦的避风港,是一个充满安全感的大家庭。在那里,每一个儿童都能拥有一个幸福美好的童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