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医疗纠纷的“结” 深圳市推进医疗执业保险
2002年4月23日    时间:2002年4月23日 浏览数: 打印

  最近高法出台关于医疗纠纷举证倒置的规定以及卫生部颁布新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后,一些大医院对风险大的手术不敢再做了,这是因为,新规定成倍提高了医疗事故的赔偿金,目前靠工资收入的医生根本赔不起。如何找到解决医患纠纷的新的平衡点呢,广东省深圳市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深圳市卫生局正在酝酿推进与国际接轨的医疗执业保险制度,该办法实施后,投保的医疗单位在医疗纠纷中的赔偿,将由保险公司按相应的程序进行理赔,从而把医患双方从“拉锯战”中解脱出来。

  据深圳市卫生局副局长江捍平介绍,目前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暂定的思路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均分为十个风险等级,保费分为医院交纳的固定保费和医生的个人风险基金两部分,个人风险基金由医院和医生按比例交纳。一旦发生医疗事故,要对患者进行全额赔偿,赔偿金由保险公司和责任医生本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如果医生在几十年的执业期间没有发生医疗事故,那么在离职或退休的时,将得到约20万元不等的保险金返还。

  江捍平说,用这种激励机制来激励医务人员,主动地从内部来提高素质、来减少纠纷,而不是那种被动地去防范。而每年几十万的固定保费各家医院都能承受,深圳市有3万医务人员,如果2万人上保险,以每人300元计算,一年就是6百万元不要利息的基金存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最感兴趣的是这一块。

  江捍平还介绍说:“保险它本来是一把双刃剑,对双方都有约束,保险公司它为了盈利,它也不可能就让你交一点点保费,医院里面为了减少投资也不可能给它很多钱,那么最后的目的就是要迫使我们去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这才是我们的目的。”

  据了解,深圳市的保险公司对医疗执业保险有着很高的热情,记者也采访了正在积极介入此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管理承保中心总经理助理雷音告诉记者:“医疗执业保险应该说在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这个保险种是相当成熟的。人保公司在将配合有关部门开拓好这个市场。”

  据介绍,《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管理办法》还在不停地调研和修改之中,目前已经修订了第六稿,深圳市将力争在今年年内在全市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该办法将要求所有国有的非盈利的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医疗执业保险,此外凡是在深圳注册的合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都可以参加保险。

  本月高法出台的关于医疗纠纷举证倒置的规定,及卫生部颁布新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都为患者“讨个说法”铺平了道路,医患之间的天平明显倾向患者;然而,医疗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与国外的医生没有保险就不能行医相比,我们的医生几乎没有任何保障。如果为了保护自己,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变得如履薄冰、缩手缩脚,而不敢大胆为患者进行治疗的话,那么受到损害的还是患者。该如何化解医疗行业本身固有的高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呢?广东深圳市推进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的做法,无疑从制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它最终受益者将是广大患者,值得推广和借鉴。

  医疗行业的高风险使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纠纷在所难免。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前不久对全国326所医院进行的调查显示,这些医疗纠纷的发生率高达98.4%;平均每所医院每年支付的赔偿金为21万元。深圳市卫生局副局长江捍平表示:深圳推进医疗执业保险的初衷就是把医院从繁杂的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