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奥运征税得不偿失
2000年8月23日   时间:2000年8月23日 浏览数: 打印

  新华社悉尼8月23日电(记者马邦杰 曹剑杰)澳大利亚税务局最近发表的一个声明让人感到实在不太明智。他们声称下个月参加奥运会的外国选手如果在澳大利亚境内领到奖金或其他收入,就一定要交税。如果外国运动员回国后才拿到奖金,澳大利亚税务局则将不过问。

  澳大利亚体育界一些人士表示,税务局这种拘泥教条的做法将得不偿失。澳大利亚是个福利国家,个人收入税非常高。税务局发表的这个声明意思就是让那些外国运动员回国领奖金。

  其实,外国运动员如能在奥运会期间领到奖金,多数都要在澳大利亚消费,把自己收入的一部分留在澳大利亚。税务局的这个声明就等于断了澳大利亚的一条财源。

  按照规定,奥运会主办国有权向得奖的外国选手征税,但此前还没有一个国家这样做过,澳大利亚将在这方面开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