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招办通知要求高校招生严禁乱收费
2002年8月2日    时间:2002年8月2日 浏览数: 打印

  

  昨(1)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省招办已将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中若干重要事项的紧急通知》转发各市、州招生办公室和在川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同时按照通知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尽力确保招生录取的公正、公平。

  通知要求高校在招生录取中,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特别是禁止利用调整计划,将考生收费与调整计划、降分录取等挂钩;严禁任何高校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任何教育部门为普通高校在计划外招收学生;严禁以“扩招费”、“赞助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等名义向学生乱收费。通知还要求严格调整计划使用的范围,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较好的省、西部大开发实施地区和亟须重点支持发展的学科专业;严格调整计划使用的程序和原则,要做到使用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对在使用调整计划中的徇私舞弊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