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残杀亲母 法院判处逆子有期徒刑
本报今年4月底曾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震动的景泰“初中生伙同同学残杀亲母案”,终于有了结果。日前,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戚某、段某、陈某有期徒刑15年、14年和13年。
今年15岁的戚某,原是景泰县某中学初二学生,因为不满家庭管教,竟产生杀母之念,曾多次与同学预谋杀害其母。
2002年4月6日下午8时许,戚某、段某、陈某携带钢管、绳索等作案工具藏至戚某家,当戚某母亲周某回到家后,段某乘其不备首先在周某头部猛击一钢管,随后3人将其拉到卧室,用事先准备好的绳索捆绑在藤椅上,采取勒颈、用湿卫生纸捂鼻子和嘴等方法欲置其于死地。后戚某发现其母尚存气息,竟丧心病狂地找来一截铁丝,3人轮流对周某勒颈,致周某当场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