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外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文/薛彩艳 图/吕金辉  时间:2013年12月2日 浏览数: 打印

  棠外体育工作在学校科学规划、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扎实开展群体活动,在体育管理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提高师生体质健康水平、学生体育竞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经县、市、省体育局层层推荐,最终由体育总局审定通过,棠外被评选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棠外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棠外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彰是群众体育领域内唯一经中央批准开展的四年一次的评比达标表彰类活动,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示范意义。本次评选表彰是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后开展的第一次全国性评选表彰活动,是对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推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成果以及构建“大群体”工作格局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阅,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和激励作用。

  这次获得表彰,是对棠外体育工作的肯定,使学校深受鼓舞,学校表示,将继续努力,以“健康第一”和“终身体育”为指导思想,进一步优化体育工作机制,以体育教学为中心,认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要求,扎实搞好群体活动,丰富师生课余生活,不断提高师生体质健康水平和业余竞赛水平,使棠外体育工作向着常规化、特色化再上新阶。

  (审/付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