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至5日举行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0周年暨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是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世界法学院院长盛会,有132所法学院参加。会议今后将每3年在各国轮流举办一次。会议期间,记者聆听了60场演讲并采访了50位中外法学院院长和法学家,就新世纪的法学教育进行了深入探讨———
■法律专科要取消?
在探讨如何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的过程中,有专家对高效设法的专科提出一家观点。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曾令良建议:“法学专科应该取消。”他认为,司法官员的低素质是中国司法的一大问题和隐患,专科培养出来的学生不适合进入司法部门,而若想达到高要求,就得续读本科和研究生,这是一种时间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浪费。
根据经济学的原理,一个队伍行进的速度,是由走得最慢的人决定的。司法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是一件好事情。我们需要高水平的队伍,而不是多层次的队伍。
对此,华东政法学院的牟逍媛副教授也认为,中国司法界的问题不是人太少了,而是人员素质差距太大了,越是基层素质越低,所以给老百姓的印象也就越差。在这个意义上,法学专科确实没有存在的必要,毕竟法学教育不是全民普法。
■诊所式教育:法律MBA?
在“诊所式法律教育与21世纪法学教育改革论坛”上,哥伦比亚大学女教授卡罗·利曼认为,诊所式法律教育是由学生扮演律师的角色,帮助现实中遇到法律问题的人,而教师的职责则是帮助学生从这种经历中获得实践经验,体会律师和法律条文的真正含义,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并对司法制度作出独立的判断。
耶鲁大学波丁格教授指出,在法律变化得很快的现实面前,学生关键在于要掌握学习方法,而学习更要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两者都获得提高。在法律诊所教育中,客户的出现带给学生更大的刺激,使之更努力学习,同时也使师生关系更为接近、协同合作。
但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安守廉提出了一种忧虑,即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学生的法律身份难以确立。
在这种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力十分重要。耶鲁大学教授包俊杰说:“我上课的时候,从来不提出标准答案,我也不告诉学生具体该怎么做,我的任务是开动他们的脑筋,教给他们方法,比告诉他们答案更重要。”
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前院长赫杰特·拉什穆森也有同感:“在传统的法学教育中,学生被教师和课程占用的时间太多了,学生应该有更多的时间为自己谋划未来。”
■专业教育还是就业教育?
西北大学法律系主任段秋关对一考定终身的高等教育有自己独到的看法。在他看来,大学教育应该是一种就业教育,而不是过早地嵌入某个专门领域中。事实上,许多最初学法律的人最终都改行了。从人的自然发展来说,20岁左右的人是最不定性的,这是不足,但也是优势。不足的是,如果迫使他作出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抉择的话,他很有可能作出错误判断。优势的是,他还有很大的可塑性,他还输得起,任何新的起步都不算晚。
贵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于贵忠认为,21世纪法大学生应注意社会化,80年代的孩子普遍缺乏对社会的认识,而法学又恰恰是一门社会学科,是应用型知识,不了解社会,如何服务社会?他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是双学位,读过三个专业,知识结构好,所以现在做起事来,有融会贯通的感觉。
■全球化=一张脸?
南京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夏锦文认为,法律全球化不是一体化,法律教育模式不应是一致化,而应该是多样化。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和法律传统,就是在一个国家内部也有所不同。可以借鉴一国两制的做法,搞法学教育的一国两制、一国多制,一校两制、一校多制,各校都要办出自己的特色来。
剑桥大学法学院院长安东尼·史密斯对记者说:各国都在寻找适合自己的教育模式,没有必要大家都长着一张脸。在他看来,德国模式并没有过时,存在多种模式是一个好现象。
华侨大学法律系主任朱遂斌认为,法律首先是一种文化,文化传统不同,法律背景也就不同,强求一致的法学教育模式是不现实的,也是危险的。
■西部缺什么?
人们在谈到西部开发的问题时,首先想到的往往是经济和教育,而对法律人才和法治西部的认识却往往不足。
身兼青海民族学院法律系主任、青海省教育厅副厅长两职的王作全,把法律和教育两个问题合在一起作了思考。
他认为,如何能培养出一些具有现代法律意识,又能留在西部积极参与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的人才,不仅是西部发展的重要问题,更是21世纪中国走向全面振兴的关键。走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培养为主、发达地区学校来支援的道路比较可行。以西部的现有状况,让发达地区的法学人才投身西部是不很现实的,还是要重点培养西部自己的人才,对他们来说,回家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为什么美国总统有一半是律师?
安守廉对记者说:“在西方,很多政治家都具有法律从业或学业背景。美国总统中有一半的人做过律师,这是对法律最好的恭维。同时,这也说明了法律人才的可塑性和精英化程度。”
香港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弘毅也认为,现实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有经济才能,更要有社会、政治能力。各学科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互相渗入和聚合,这也使得21世纪的人才必须具有多方面能力,因此也就可能胜任很多种工作,相信中国未来律师和学法律出身的政治家会越来越多,这也将是中国社会进步的一个福音。
■综合性大学挑战法律院校?
段秋关认为,法学大学生必须知识面宽。不仅要懂法律,还要有经济学、社会学、逻辑学乃至心理学的知识。西北大学法律系就开设了应用经济学等看似与法学无关其实密切相关的课程,同时还增加了学生社会实践的机会。为了避免“近亲繁殖”,他还把自己的研究生送到其他学校的导师门下代培,“多一种思路总是一件好事”。
两年的改革尝到了甜头。西北大学法律系的学生这两年特别好分,无论是应聘法律部门,还是政府机构,乃至大公司,都是名列前茅。过去公检法部门一直都被法律院校的毕业生所“承包”,但现在这种情况已发生变化,综合性大学的学生开始表现出优势来,他们的接触面宽,思维更活跃一些,较之专业化过强的法律院校学生更具竞争力。
■法官、检察官也要统考?
安守廉认为,法官应该是一个社会的榜样,特别是精神上的榜样。法官圈是一个一般人很难进入的圈层,对精神力量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极高,这也确立了法官在国家政治中的崇高地位,就连总统的选举结果也要听从他们的裁决。
中山大学法律学系主任黄建武认为,中国司法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中的一大阻力是,中国的法官素质高低不平。法官世俗化倾向严重,对法律缺乏神圣感,也较少法律理想,对自己也没有很高的价值和道德期望,也便容易耐不住寂寞,经不起诱惑。
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周伟也认为,中国应该倡导法官的精英意识。在国外,法官是从律师中严格选拔出来的,他们的精英意识非常强烈,社会责任感很强。对他们来说,去一些色情娱乐场所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他们的价值取向与一般人有很大的差别,你很难用世俗的东西去收买他。
专家指出,目前司法不公、违法办案、效率低下、司法权地方化和行政化等问题的存在同司法官员的素质有很大关系。以检察官为例,全国有检察官16.2万人,法律本科毕业的占12.9%,研究生仅占0.62%。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陈国庆建议,应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变法官、检察官的内部考试为公开考试,进一步提高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学历要求,同世界接轨(世界标准是法学本科以上才有资格担任以上职务)。他也认为,目前我国法官、检察官的人数太多(国外是两三万分之一),一定要精英化。
■“国际人”是什么样子?
面对全球化的挑战,中国急需大量的高水平、国际化的法律人才。在培养“国际人”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教师素质和教材质量。与国外教材3年必须更新的做法相比,我们的教材差距甚大。一是只重印、不再版,有的教材十年如一日,毫无新意。二是编写粗糙,没有“个性”和创意。一位老先生批评道,我们有些教材十来个版本,一套人马编写,这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曾令良建议,中国的法学教材有必要借鉴国外做法,多些案例、注解和问题。
教师素质更是令人乐观不起来。“近亲繁殖”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一个学生从本科到博士都在一个地方上,不可避免地打上那个地方的思想和思维烙印,这是与提倡多元化的全球化进程格格不入的。“近亲繁殖”出来的学生,任教后,难以摆脱单一的思维模式,也便很难带出多样化的学生来。
一些法学教师忙于在外兼职而疏于再学习,所以也就很少能给学生带来新东西。澳大利亚悉尼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院长保罗·列孟德说得好:“法律教师比他们的学生需要更多的学习。一个懒得学习的教师是不称职的。”
正如美国圣玛丽大学法学院院长派特·比尔所说:“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来训练学生如何在一个全球型的经济中工作。”
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名誉校长克里斯蒂安·路易特也补充说:“法律更是一种文化的学习,文明程度越高的国度,法律越成熟。”
华盛顿大学郭丹青教授认为:对一个法律“国际人”来说,文化积淀、全球化意识和通才的知识结构都是不可或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