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公安厅
关于四川省2009年部分公安普通高校公安类专业
招生进行补充面试、体能测试(军检)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公安局:
6月28日至30日组织进行我省公安普通高校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后,部分学校生源尚有不足。为向有报考公安普通高校公安类专业意向的考生提供更多的报考机会,经征求有关公安普通高校意见,决定对拟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男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考生(男生、理科)进行补充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体能测试
(一)对象:拟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文、理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理科)、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男性考生。
(二)时间:7月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三)地点:锦弘康庭酒店(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1号)
(四)参加面试、力能测试的考生须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高考成绩通知单、近期免冠照片和当地(县、区)招办指定的普通高考体检医院出具的肝功、两双半检查单。
二、军检
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经面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军检。
时间:7月6日
地点:四川省消防总队医院(成都市石人南路21号)
三:政审
经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到现场工作人员处开具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印制的《政审通知书》。考生凭《政审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参加政审。
四、志愿
参加面试并合格的考生即视为报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征集志愿;投档时,若考生已被其它学院录取,则不再向该校投档。
请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接此通知后做好向考生的宣传工作。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公安厅
二00九年七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