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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非延考区2008年部分公安普通高校(公安类专业)招生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军检)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导处编辑录入:洪流时间:2008年7月8日浏览数:

  关于四川省非延考区2008年部分公安普通高校(公安类专业)

  招生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军检)的通知

  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学院和四川警察学院的考生组织进行补充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

  一、 面试、体能测试

  ( 一)对象:拟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学院、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和拟考四川警察学院、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二)时间:7月7日——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三)地点:设在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130号“蓉城饭店”的成都点负责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学院和四川警察学院的考生面试。设在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四川警察学院”的泸州点负责报考四川警察学院的考生的面试。

  (四)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须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和当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普通高考体检医院出具的肝功、两双半检查单。

  二、军检

  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学院,经面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军检。

  时间:7月8日——10日

  地点:成都市石人南路21号“四川消防总队医院”

  三、政审

  经面试、体能合格的考生,此前如未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需到现场工作人员处开具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印制的《政审通知书》,考生凭《政审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参加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