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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招委: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确定,现通知如下:
1、高职(专科)第一批控制分数线:
文科 416 分 理科 376 分
2、高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科 300 分 理科 280 分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八月三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