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外关于非机动车辆规范停放的通知
  时间:2008年9月18日 浏览数: 打印

  各位教职工:

  请于今日内将停放在除教师宿舍区域以外的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瓶车、摩托等)自觉有序地停放到停车棚内,否则学校将按无人车辆处置;此后均照此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安保处

  200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