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机动车辆还未领取通行证的教职工速到安保处办理
  时间:2008年9月1日 浏览数: 打印

  请有机动车辆还未领取通行证的教职工带上《机动车辆行驶证》(08年新进教职工还需在年级组长或部门主管处开具证明)到安保处办理。

   安保处

   200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