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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双教函〔2009〕111号文件精神,双流县首批名教师工作室(相关文件见学校主页“校内公告栏”2009年11月24日 《关于申报“双流县名教师工作室导师”的通知》)已经确定,现请符合条件并自愿申报“双流县名教师工作室学员”的老师阅读以下链接,下载其中的附件2(《双流县首批(2009—2012名教师工作室学员申报表》)填写好于2009年12月15日14:30之前回传至文中华老师的网络文件夹。请相互转告。
学导处
2009.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