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4800多万挪用公款272万 三秦巨贪周长青伏法
记者郑少忠报道   时间:2001年1月12日 浏览数: 打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陕西巨贪周长青昨天上午在西安被执行枪决。

  周长青原系西安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汽车销售公司经理。1997年1至11月,周长青以购车业务需要为由,从下属单位先后24次调取公款3962万多元,转往澳门赌场用于赌博,除归还给公司272万元外,其余全部输掉。周长青自知所输公款已无力归还,便与本公司桑塔纳专营部业务员刘晓荣商议筹措资金,出逃国外。1997年12月2日,两人使用假合同,以本单位名义在银行办理了1100万元承兑汇票,周长青贴现、兑换成港币后再次到澳门赌场赌博,在输掉大部分资金后,12月12日携公款逃往厄瓜多尔。1999年5月18日,侦查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将周长青从厄瓜多尔抓获押解回国。案发后追回美元46582.12元、日元461863元、人民币98950元。周长青共计贪污公款人民币4800多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272万元。

  去年5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周长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财产5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周长青有期徒刑12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周长青提出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去年8月31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去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该裁定。

  《人民日报》 (2001年01月12日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