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高校出台教师误人子弟标准引争议
艾启平 朱建华  时间:2008年6月24日 浏览数: 打印

  中新网武汉6月20日电 (艾启平 朱建华)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日前出台了教师是否“误人子弟”的14条评判标准。此举引发社会各界争议。有观点认为,这是给教师教学戴上了“紧箍咒”,甚至会让教师教学走上新的“教条”。

  对此,该校副校长吴开胜教授20日表示,学校出台这项标准,是教师的一个“底线”,是一名合格的、称职的教师都应该做到的。教师愿意以高标准要求自己是好事,但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需要把最基本的做好,最基本的就是不出现14条所列举的“误人子弟”的行为。

  吴开胜称,评价对象的身份不同,看法自然也不会相同,这并不奇怪。如果哪位教师被认为或者投诉有“误人子弟”行为,首先,学校监察部门会“立案”,其次会进行调查取证;第三是召开教职工违纪处分领导小组会议;第四是与当事人见面,允许教师提出异议;第五,如果教师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最终做出处理。

  据了解,“误人子弟”14条出台后,武汉某高校的一位退休教师则在自己的博客上撰文“为中南分校此举大声叫好”。她认为:现在即使重点院校、名校,不符合这些标准的也大有人在。她同时呼吁早日出台各类教师评判新标准,以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有网友甚至称,如果按照中南分校的这14条来评判自己学校的老师,估计一半都要“下课”。武科大中南分校信息工程学院的赵老师也认为,“如果没有和考核‘挂钩’,仅仅是一个倡议性的,教师也不会太放在心上了”。与一些教师“感到压力很大”相比,该校也有一部分教师并没有放在心上。

  吴开胜说,去年10月9日,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首次公开明确提出“两不让”,即“不让一个不合格的教师上讲台,不让一个上讲台的教师误人子弟”。而现在出台的这个教师“误人子弟”的14条评判标准,是具体落实“两不让”的一项举措。“误人子弟”的每一条评判标准都经过了该校教师、教研室、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和学校的广泛讨论,现在出台的这14条评判标准,也都是教师讨论的结果。(完)

  附: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教师“误人子弟”的评判标准

  1、师德不合格,不为人师表,不教书育人;

  2、不尊重学生,对学生讽刺、挖苦、谩骂,侮辱学生人格;

  3、备课不认真,教学信息量少,上课东扯西拉,层次混乱,空洞无物,学生不知所云,没有收获;

  4、上课照本宣科,照课件宣科;

  5、教学过程中出现政治性错误,对学生进行误导;

  6、教学过程中出现科学性、常识性错误;

  7、整堂课以放录音、放录像代替教学,既不讲评,也不组织教学;

  8、辅导课不落实,走过场,搞形式,完全没有实效;

  9、批改作业不认真,或根本不批改,或是写一个“阅”字了事,或出现严重错改;

  10、考试命题不科学,阅卷不规范,或出现严重错判,或出现徇私舞弊;

  11、不参加教研活动和不进行教学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陈旧,教学毫无新意,教学效果甚差;

  12、指导实验、实训不认真、不负责,对实验、实训过程不熟悉,对学生指导不到位,实验、实训效果差;

  13、指导实习不认真、不负责,放任自由,毫无成效;

  14、指导毕业论文不认真、不负责,对抄袭论文,或毫无察觉,或放任不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