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公平就业:最高立法机关重视消除就业歧视
就业,给我们一个公平的起点——最高立法机关重视消除就业歧视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周婷玉 崔静 邹声文)6月25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大家在发言中强调,就业促进立法要坚决反对就业歧视,促进公平就业,切实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就业歧视,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今年2月,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随后,这部法律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各界群众共提出意见11020件,禁止就业歧视成为最强烈的声音。
学历歧视、户口歧视、性别歧视、外貌歧视、对残疾人的歧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许多人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向最高立法机关反映生活中客观存在的种种就业歧视现象,并建议草案强化公平就业的原则,通过立法反对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
比如有人提出,目前国企用工普遍分正式工和非正式工。“非正式工被视为二等公民,在待遇上受到歧视,同工不同酬。”
还有人提出,目前很多政府机关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往往有户籍、年龄等要求,而这些要求与工作本身没有多大关系。“这实际上也构成了就业歧视。”
在种种就业歧视中,乙肝歧视问题受到许多人的特别关注。有人在意见中指出:“我国约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在就业方面受到歧视,导致许多优秀人才求职无门。”
征求意见的就业促进法草案虽有反就业歧视的内容,但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为此,许多人提出,“草案应针对就业歧视的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并明确用人单位歧视劳动者就业的法律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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