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难、看病贵 别动不动就把问题归咎于“体制”
2007年4月6日    时间:2007年4月6日 浏览数: 打印

  近年来,人们进行了一系列艰苦卓绝的体制改革,消除了不少体制障碍,进行了一系列的体制整合,使生产要素得以优化配置,市场机制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充满了生机活力。在深化体制改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有些地方或者部门,将体制作为不作为的借口。失去了创造性,宁可无功,不可有过,消极等待。更有甚者,善于将成绩归于自己,将错误归咎于体制。

  缘何会出现动辄把问题归咎于“体制”的现象?如何正确认识“体制”因素?面对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我们该如何正确对待?这无论对政府官员、理论界还是普通公众来说,都是必须正确认识和厘清的。因为只有深刻认识了我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真正厘清体制及非体制因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

  缘何会出现动辄把问题归咎于“体制”的现象?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了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经济保持了令人瞩目的高增长,国家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但收入差距加大、城乡失衡等问题也开始凸显,住房难、看病难、就业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

  随着都市类报刊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发展,公众的话语平台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拓展。在网络上,总有人在罗列一大堆问题之后,把这些矛盾和问题归结于体制原因。更有甚者,一些所谓的“有识之士”或“意见领袖”利用新兴媒体提供的话语平台,以“反体制”或“反体制斗士”而自我标榜,制造“体制之恨”的舆论场。

  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在讨论某些改革和发展中的棘手问题时,到末了总摇头叹息:“归结起来都是体制问题。”一些党政官员甚至总是将成就归因于自己,错误、失误等归因于体制,“唉,没办法,都是体制问题。”把体制当成无所作为的借口、推卸责任的“挡箭牌”。

  “体制”与“非体制”:问题根源在哪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其中有的是制度本身引起的体制性问题,有的是管理不科学、操作不规范造成的非体制性问题。对这些问题要科学分析,分类解决。既不能一叶障目,看不到问题的体制根源,也不能借口体制问题拖而不决,无所作为。

  从体制角度来看,经济社会发展中许多矛盾和困难的背后是体制问题。例如,为什么地方要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要搞地区封锁、市场分割?要搞重复建设、盲目投资?这源于政绩考核体系不科学,行政领导干部选拔制度不完善,也源于财政体制不健全,保障政府合理履行职能的公共财政体系没有建立起来。

  从非体制角度来看,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是由于政府管理方式不科学、行为不规范造成的,如经济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突出、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有的是政策细化不够、基础工作不扎实、可操作性不强既不能一叶障目,看不到问题的体制根源,也不能借口体制问题拖而不决,无所作为 。

  一味把一切问题都归结为体制问题就是为“人”推卸责任

  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确实暴露出不少问题。每当人们在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大都从体制上找原因,几乎得了体制依赖症。不能否认,确有不少问题与体制有关。然而我的观点是:体制是由人来设计、建立、运作、评价和改造的,人是设计、建立、运作、评价和改造体制的主体,人是什么样的,体制就是什么样的,今天的某些体制堡垒难以攻破,原因之一就是这种体制的某些既得利益者固守这种体制,这里,体制问题实质上是人的问题,一味把一切问题都归结为体制问题就是为“人”推卸责任;体制形成之后,会反过来影响在这种体制中活动的人,体制是什么样的,人就会是什么样的,体制问题不解决,人的问题也解决不了,这里,人的问题又是体制问题,所以,体制与人是互动、互生关系;有比体制与人更为深层的原因,那就是传统的社会层级结构;传统社会层级结构决定体制,体制决定人们的行为和观念,当然人们的行为与观念反过来又会影响体制与社会层级结构;因而,深化改革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即不应只在制度和体制决定论上停止不前,应把体制问题进一步深入到传统社会层级结构问题上来;在当代中国,有许多根本性问题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我们去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从深层来讲都与传统社会层级结构有关。

  体制,成了消极不作为的借口

  一个内地与港方合资企业,港方提供资金,内地一方提供土地和设备,董事长由港方人员担任,总经理由内地资方担任。企业亏损需要启动破产手续,但董事长故意避开联系,没有董事长签章不能启动,也不能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罢免董事长,因为掌握资金的大股东是港方。该企业总经理向省外经贸委申请依职权吊销企业经营执照,外经贸委多次以有关文件未齐备为由加以拒绝。事实上,重点不在于文件的缺少,而在于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退出机制。外商投资企业因失去与董事长的联系导致企业无法破产或注销,又没有法律规定适用于这种情况的处理办法。

  这也可说是一个“体制依赖症”的典型问题。外经贸委应该向上级部门进行请示,上级的批复将成为以后的类似情形的处理规则,是一种对体制的柔性改革。或者,省外经贸委也可以提供建议,如建议总经理向香港警署报案,依照香港地区的司法强制程序迫使董事长出现。然而,省外经贸委消极不作为,满足于现行法律的规定,以已设定的程序为借口推诿,对合资企业中的一方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体制不是不作为的“挡箭牌”

  必须动态考量“体制问题”

  人们在思虑社会经济生活制度体系时习惯以静态形式考量,然而,现实经济生活和社会运行是一个相对动态的过程,必然出现许多原先的体系和制度考虑不周的盲点或盲区,使得原有的管理体系和制度难以覆盖。

  但是,又不得不用业已存在的体系和制度来衡量,因而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差距。这个不适应的差距,事实上就是一个体制的漏洞或者真空。更加恰切地说,是一个体制的薄弱环节。由于它跟业已设定的体系制度有关联,但又通常被其所忽略或淡漠。

  “体制原罪论”经不起推敲

  深化体制改革已经是共识,但如果走了体制原罪的极端就是危险了,其危险在于颠覆制度。任何体制从其创造建立以来,都不是尽善尽美的。总是在不断的完善或者改良中。如果说一切问题源于“体制”本身缺陷,无异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体制原罪”其实是一种经不起推敲的说法。因为,同样是这个体制,在过去的20多年里,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改革成果;同样是这个体制,不也有诸如孔繁森、牛玉儒、任长霞等许多人民爱戴的廉正公仆吗?同样是这个体制,不也有诸如丛飞、洪战辉、王顺友、杨业功等,许许多多人人称道的普通英雄吗?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体制改革,其实也是人的思想观念、人的自身修养的改革

  观念的改革就是人的思想内心的改革,人的世界观、利益观的改革,人性、人品的改革。体制改革,其实也是在调整人们的利益关系,使得贫富差距保持在全社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在调整过程中,有人只是失去一些利益,但大多数人却得到了他们的必需,社会各方也将得到平稳运行、持续发展。如果有人总是在思想上想不通这个道理,在行动上又不能忍受合理的既得利益损失,那等待他的就是全部利益的损失。道理很简单,因为国家有责任、有义务保证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发展,而每个人也都想得到他最起码的需求。人与制度存在互动关系,制度毕竟是由人来制定的。所以,“改革不合理的制度”的关键还是在“人”,在“人”的思想、在“人”的观念、在 “人”的基本素养的提高。改革的最终结果,将形成一个“人与制度良性互动、良性循环、盘旋上升”的理想局面。

  如果一个体制的出发点、落脚点以及评判标准、评判主体都能基本让国人满意,无疑就是一个好的体制 。

  理性看待“体制”缺陷 别动不动把问题归咎于“体制”

  正确认识体制转轨期的问题

  如何通过改革的继续深化,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体制基础,是一个更为紧迫而艰巨的课题。28年来中国改革与发展的经验证明,体制改革与社会发展始终是一个互动过程。

  改革本质上是利益关系的调整,但是,这种调整不是人为地重建和固化一种新的利益格局,而在于形成一种公平、富有效率的利益调节机制。然而,在利益分化导致社会分层的过程中,由于传统体制某些重要环节改革的滞后,制约了公平、有效的利益调节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制性因素。

  行政性垄断,是体制转轨期的特殊现象

  行政性垄断,是体制转轨期的特殊现象。衡量行政性垄断企业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主要不是利润的多寡,而是投入和管理成本控制与接受产品服务的对象满意程度之间的比较。对于这类企业部门的改革,关键是形成完善、有效的政府、法律和社会监督机制。而行政性垄断,完全属于体制转轨期的特殊现象,应通过规范的企业改制、扩大民营成分的市场准入,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近年来,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以及垄断部门决策引入听证程序等改革,对于打破行政性垄断已经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依然还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对行政垄断企业评价、监督和制约的有效机制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要在宪法框架内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是改革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部分或环节,这些部分或环节的不适应本身就包含了不稳定因素,影响甚至危及社会的长期稳定。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绝不是某些人理解或主张的政权更迭。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一样,要有政府和公民的广泛参与才会逐渐取得成效。政治体制改革也不同于历史上的政治运动,而是应按照宪法精神和框架稳步、有序地进行。历史已经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携手并进,政治体制改革才能真正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功。中国改革已经进入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中后期,社会不同层面的政治诉求需要新的整合机制,社会要求新的基本价值观,执政党的执政方式、对政府权力与责任的有效监督、以个人产权保护为基础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切实保障,正在成为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多些建设,少些批判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区域一体化的进程中,我们的体制改革也应该是动态的、有刚性也要有柔性。首先,我们不能把体制变成过去计划的翻版。社会习惯讲体制内和体制外,学生招生有体制内、体制外;单位职工有体制内、体制外;资金供应、划拨、承兑也有体制内、体制外;物资的流动也有体制内、体制外;机构设置也有体制内、体制外。这些事情,名堂繁多,但万变不离其宗,其中有一些还是少不了投射原有计划的阴影。这一部分投射还是离不开权力统制。这是不足取的,在体制改革中要进一步突破它。

  

〖信息来源:politics.peopl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