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草案)》
2007年3月23日    时间:2007年3月23日 浏览数: 打印

  卫生部:器官移植严禁招揽境外“生意”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中国器官移植应当优先满足本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人体器官移植需要,严禁医疗机构招揽境外患者以旅游名义到中国境内实施器官移植。特殊情况下,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公民提出的人体器官移植申请,履行特定程序后方能实施。<<<详细

  供需差距巨大严重影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发展

  黄洁夫还强调要严禁医疗机构利用任何媒体、以任何形式,不负责任地发布器官移植医疗广告,并以广告的形势招揽境外患者以旅游的名义到中国境内实施器官移植。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人体器官移植是医学科学的重大进展,已经成为拯救器官功能衰竭病人的重要手段。制定《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于规范人体器官移植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器官捐献者、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使这项医学成果更好地造福人民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草案)》的制订,遵循了世界公认的医学伦理准则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的指导原则,借鉴了国外相关立法经验,与国际通行做法保持一致。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了国内外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人权等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专门征求了世界卫生组织的意见。草案规定:器官捐献必须尊重捐献人意愿,遵循自愿、无偿原则,严禁买卖人体器官;切实保护未成年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严格对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人体器官摘取、申请和移植各环节的条件和审查程序;明确违法摘取他人器官和非法从事人体器官移植活动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人民日报》 (2007-03-23 第01版)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会议指出,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任务,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时期,要在全国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框架,包括比较规范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比较规范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促进人人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温家宝主持常务会批准大型飞机研制重大专项立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大型飞机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大型飞机方案论证工作汇报,原则批准大型飞机研制重大科技专项正式立项,同意组建大型客机股份公司,尽快开展工作。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残疾人是最需要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

  会议指出,残疾人是全社会最需要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前提和重要途径。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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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西藏处于历史上发展和稳定的最好时期

  会议认为,“十五”时期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面貌发生明显变化,西藏正处于历史上发展和稳定的最好时期。“十一五”时期国家要继续加大对西藏的支持力度,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信息来源:politics.peopl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