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出台
本报北京10月9日讯 记者石国胜报道:公安部近日正式颁布《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并印发至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和每个公安派出所。10月1日起,济南、呼和浩特、沈阳、襄樊市公安局和秦皇岛市北戴河公安分局等5个试点单位将先行实施,按照《标准》配发民警单警装备。
《标准》共25条,规定了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民警个人的基本装备配备。配备项目主要包括警服、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壶、急救包、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等必配项目和枪支、对讲机、警务通、防刺服和警用装备包等选配项目共15种。必配项目是指公安单警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所必须配备的装备,选配项目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选择配备的装备。上述各项配备标准为指导性标准。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按照全警配备、急用先配、选配按需、逐步到位的思路,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单警必配装备全部配齐到民警个人,并根据本地实际需要购置选配装备。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是建国50多年来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标志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单警装备配备从此走上标准化、制度化、正规化的道路。《标准》的颁布实施将从制度上解决一线执勤执法民警装备落后的问题,全面提高公安单警的装备配备水平,提升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巡逻防控、擒敌追捕时的战斗力和防护能力,对于鼓舞公安民警士气,震慑和打击犯罪活动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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