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重点推进四项改革 首先解决当事人“申诉难”
2006年6月30日    时间:2006年6月30日 浏览数: 打印

  本报北京6月29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针对“执行难”中存在的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干预,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监察部最近建立了典型案例通报制度。这是人民法院改革执行工作机制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表示,要坚决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推进四项改革:一是改革和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二是改革和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三是改革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四是改革和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

  肖扬说,改革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程序,首先要解决当事人“申诉难”问题。法院正在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再审制度,真正有效地疏通当事人申诉的渠道,为当事人的正当申诉打开方便之门。同时,对无理缠诉等不良申诉与上访现象的蔓延进行有效遏制,平等、公开、高效地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的行使。对再审的次数或不得再审的裁判种类要加以必要的限定,维护终审裁判的权威。为依法推进相关改革,最高人民法院正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沟通,寻求以妥当的方式尽快出台有关规定。

  

〖信息来源:politics.peopl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