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幸福怎"称"仍探讨 切忌成政绩指标
2006年9月15日    时间:2006年9月15日 浏览数: 打印

  9月14日,上海证券报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幸福指数的具体编制仍在商议中。同时,统计局人士并没有给出任何出台的时间表。

  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近日指出,中国今后将推出幸福指数、人的全面发展指数、地区创新指数以及社会和谐指数等一些新的统计内容。

  一时间,幸福指数作为一个新鲜的词语进入人们的生活。好奇的人禁不住要问,作为感官感受的幸福,也能被量化?幸福也能“称”出个几斤几两?幸福指数的“秤砣”到底包括了哪些方面?

  国家统计局新闻处的张英香处长告诉记者:“幸福指数的具体确定现在还在研究阶段,采用哪些数据,不采用哪些数据,权重是多少,都在探讨之中。”

  与此同时,长年从事幸福指数研究的山东省社科院教授邢占军向记者表示,我国现在的幸福指数成U型曲线,34岁以下的年轻人和55岁以上的老年人幸福感高,中年人低。

  他还解读了幸福指数所包括的范围与幸福的“秤砣”。

  邢占军表示,幸福指数可理解为“满意感”,就是老百姓对自己生活环境包括对收入、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满意感,从这方面讲,应该包括人们的收入、生活水平、成就感、安全感等几个方面。

  而对于幸福指数“秤砣”的研究,邢占军表示,幸福指数编制体系就是通过一套量表来体现的。

  根据他多年的研究经验,记者了解到,可选取10个指标来测量幸福指数。它们分别是:知足充裕体验指数;心理健康体验指数;社会信心体验指数;成长进步体验指数;目标价值体验指数;自我接受体验指数;身体健康体验指数;心态平衡体验指数;人际适应体验指数;家庭氛围体验指数。

  

〖信息来源:news3.xinhua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