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中国政府对外国新闻媒体开放的政策没有变化
2006年9月14日    时间:2006年9月14日 浏览数: 打印

  新华社伦敦9月13日电(记者何大隆 钱彤)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3日在这里重申,中国政府对外国媒体、资讯机构开放的政策没有改变。

  温家宝是在和英国首相布莱尔会谈后共同会见记者时做上述表示的。

  他说:“对于目前中国对外国媒体的政策有不少误解,我愿意借这个机会予以澄清。”

  温家宝说,中国政府将保证外国媒体、资讯机构报道的自由和权利,同时希望并相信外国媒体、资讯机构会遵守中国的法律。

  温家宝强调了商务、金融、经济信息的畅通无阻。

  ·新华社有关负责人谈《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的几个问题

  新华社有关负责人今天就《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的几个问题谈了看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新华社经授权对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进行管理。新华社颁布《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要规范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和中国国内用户订用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促进新闻信息健康、有序传播。

  二、1996年国务院授权新华社归口管理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经济信息,所有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经济信息都必须向新华社提出申请。2004年6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412号令),再次授权新华社对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新公布的《管理办法》是对1996年授权的保留和延续。我们对境外通讯社管理的政策没有变化。

〖信息来源:politics.peopl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