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本报记者 曹玲娟 陈 娟
本期嘉宾:
陈忠仪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程青梅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法院新闻发布制度正式建立,所有高级以上法院都有了新闻发言人。本期“法治会客厅”请来两位法官新闻发言人。陈忠仪,来自较早建立发言人制度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他刚主持了一次新闻发布会。另一位是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年轻的新闻发言人程青梅,她的目标是让一些专业的法律问题更通俗易懂。
遇到难题“无可奉告”,不行
涉及社会敏感问题,既要谨慎还要注意语言技巧
记者:您是什么时候开始担任新闻发言人的,为什么选择您担任新闻发言人?
陈忠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会制度是1999年形成的,当时每季度发布一次,新闻发言人是金长荣副院长,2000年起新闻发布会每月召开一次。2003年时经党组研究决定,上海高院新闻发言人由金长荣副院长和我担任。选我当新闻发言人,主要还是考虑到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职能部门的作用。
程青梅:以前,昆明中院的新闻发言人,都是院领导来担任的。从2002年底开始,我们中院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改革,决定从法官中选4名新闻发言人。当时,院里考虑,新闻发言人最好是有专业基础、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法官。我作为商事审判庭的法官,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后在基层法院工作了7年,比较符合上述条件。当时,得知自己被选定,我压力挺大,因为作为新闻发言人,代表着法院的形象。
记者:还记得第一次主持新闻发布会的情况吗,当时心情怎样,新闻发布会上少不了记者提问,要是遇到犯难的问题该怎么办?
程青梅:我主持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是在2005年,当时的内容,是公布2004年中院评选的20个精品案例。这20个案例中,包括当时备受关注的马加爵案。发布会前一天晚上,我在家把发布稿读给儿子听,让儿子给自己挑错。两个人为了某个字的发音争了半天,还专门跑去查字典。
陈忠仪:涉及社会敏感问题,包括群体诉讼、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和要控制报道的案件,如果人家提到了,需要你谨慎对待这些问题。作为发言人也有技巧的,可以下来个别交谈,你不能说你什么都不知道,既谨慎还要注意语言技巧,说无可奉告是不行的。
发布会外“案头工作”,不少
为记者们提供材料,安排记者旁听、采访,定期拟定选题
记者:公众看到发言人,多数是在发布会上,您所在法院的新闻发布制度是什么样的,除了发布会,您还有哪些工作?
程青梅:我们中院每季度有一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内容也是重大案件、新型案件等的处理情况。平时,还有新闻通报会、情况通报会、恳谈会、座谈会等多种新闻形式。组织新闻发布会时,除了媒体,我们还会邀请相关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
陈忠仪:现在上海除高级法院有两名新闻发言人外,其他每个法院都有一个新闻发言人。上海有高院、两个中级法院、两个专门法院、19个区县法院,还有4个铁路基层法院,全市加起来就有28个法院。我们明确全市各级法院都有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主管部门、主管负责人、联系人这一套4个角色的架构。
其实大量的工作是新闻发布会外的,有很多案头工作要做,为记者们提供一些材料。此外,记者到法院庭审旁听、采访都由我们安排。我们是定期定选题,有宣传意义、媒体关注的,我就建议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如新农村司法保护、青少年审判等。
记者:在普通公众眼里,法院工作专业性很强,有时还有点神秘感,您觉得新闻发布在普通公众与法院之间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
陈忠仪:公开促公正、公正促公开、公正塑形象,这也是我们上海高院党组对审判工作提出的工作目标。新闻发布工作是我们职能部门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通过媒体让社会了解我们法院工作,让社会来理解、支持法院工作。法院关起门办案谁知道你公正不公正?新闻发布让全社会更了解司法,它所起到的作用往往是审判工作起不到的。
程青梅:每次新闻发布会后,都会有当事人来找我。新闻发布制度,会使公众对法院的信赖程度得到提升,让市民认识到,法官会公正判决。现在,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在关注法院的工作,我们按照不同的专题来发布法院的工作情况,可以让公众的知情权得到满足。
程青梅:法院和媒体在工作上有一致性,那就是追求客观公正,只不过是取舍和角度不同。法院工作最终还是要体现司法为民,让司法为民的举措和效果都能得到实现。否则,司法为民就成了口号。
法律问题“通俗易懂”,不易
角色转变不简单,要了解新闻,还要帮记者增加法律知识
记者:法官和新闻官应该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这种角色转变会不会有困难,怎样帮助公众理解专业性很强的法律问题,您觉得目前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还有哪些欠缺?
陈忠仪:法院新闻发言人要懂审判,也要懂新闻,新闻宣传的要求就是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新闻效果的统一。我从事过民事审判,也是最早的一批三级高级法官。新闻发言人,这个角色的要求很高,100个报道有1个出错都是大问题,要求你既敏锐,还能把好关。
角色转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在他们都说除了吃饭就看不到我,去哪了,一般都在办公室琢磨稿子怎么写。写新闻有自己的规律,法院的同志要很长时间才能适应新闻的写法。当然,也要帮新闻记者增加法律知识,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
程青梅:每次新闻发布会,都是一段时期法院工作的重点,针对的对象都不同。比如备受关注的马加爵案件,公众非常关注,发布的对象是全国老百姓。新闻发布的内容,业内人士容易理解,但普通市民未必就能理解,如果要在新闻发布会上做到通俗易懂,真是不容易,但这也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陈忠仪:我们现在就一个案子进行发布还不多。我认为以后除了专题发布以外可以搞一些重大案件的新闻发布。其实有的案子与其让社会议论纷纷,倒不如有选择性的适度召开这方面的新闻发布会。
现在全国新闻发言人制度普遍建立起来了,怎么真正发挥新闻发言人的作用,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其名无其实有啥用?怎么开展工作,怎么发挥新闻发布的效果和作用,最重要。
不妨更贴近社会热点(回 响)
法院的新闻发布会是一个很好的平台,一方面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及时公布最新情况,契合了从立案、审理到执行等一系列过程“阳光审判”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法院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积极举措。
希望今后的新闻发布会在新闻性、互动性上有所增强,能及时有效地贴近社会热点,比如对市民普遍关注的话题进行事先征集、预告等。
《解放日报》记者 陆一波
解读越通俗 传播越有效(回 响)
几年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在云南法院系统推出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我这样长期跑法院口的记者来说,可以直接采访新闻发言人,从新闻发言人口里得到准确消息,这是一件令人振奋的事。
当然我们也期待这个制度更完善,比如能够对比较专业的法律信息多进行一些通俗的解读,让记者们更容易理解,也更有利于向公众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