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最后的结果并不重要,关键是要让有关部门重视记者的新闻采访权。”1日,上海某报政法部记者马骋通过电话告诉记者,他起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信息不公开一案,已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也是国内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侵犯新闻采访权的案件。
马骋说,他为了对一新闻事件进行深入采访,于今年4月18日向上海市规划局传真了采访提纲,但该局不予答复。4月23日,他又以挂号信的形式向上海市规划局寄送了书面采访申请,请该局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再次遭到拒绝。
马骋在行政讼状中称,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部门对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或者应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依据该规定,要求政府机关向其提供有关政府信息。该规定还制定了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代表各级政府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那么,对新闻记者的采访申请,各级政府部门也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马骋要求法院判决上海市规划局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向其提供由自己申请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研究新闻法规的黄瑚教授对此表示,马骋以公民的身份起诉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是可行的,因为上海有《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但他如果以新闻记者的身份起诉政府部门侵犯新闻采访权,则无法可依。因为国内包括国外都没有明确针对记者的新闻采访权的规定,政府部门也没有法律义务一定要接受新闻记者的采访,“政府信息公开的对象是公民,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有向媒体和记者公开信息的义务”。而马骋自己对此事心里也没底。他告诉记者,自己在行政诉讼状中还是依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起诉讼请求的,主要还是要求信息公开,而并没有强调新闻记者的采访权。不过,他还向中国记协寄去了自己的情况说明,告知自己“寻求新闻采访权司法救济的一次尝试”,而且也得到了中国记协有关人士的回复,表示会就此事进行专门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