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学生今秋起与内地学生同等缴费
2006年2月15日    时间:2006年2月15日 浏览数: 打印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四日电 (记者 周兆军)记者今天从中国教育部获悉,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在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港澳学生,将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同时,国家还将设立港澳学生奖(助)学金,并对招收港澳学生的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专项补助。

  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港澳办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表示,在同一学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港澳学生,与内地学生的学费标准一致;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一致。

  通知要求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对港澳学生的收费政策。任何学校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对来内地就读的港澳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针对港澳学生的收费项目。

  为鼓励更多的港澳地区学生到内地学习,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港澳学生奖(助)学金,专项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通知强调,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要抓紧时间研究并制定与港澳学生工作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完

  

〖信息来源:www.china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