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教师将享公务员津贴
2006年4月25日    时间:2006年4月25日 浏览数: 打印

  本报广州4月23日电 记者贺林平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将被纳入财政预算,并享受当地政府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

  广东教育厅表示,除了要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外,还将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津贴制度,让农村中小学教师享受当地政府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完善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

  今后几年,该省还将根据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定期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优先保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信息来源:edu.peopl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