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出台
2006年3月2日    时间:2006年3月2日 浏览数: 打印

  本报讯(记者谢梦)教育部关于《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日前下发到省招办,相关规定显示,除了高校招生向中西部倾斜等一系列招生改革措施外,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厉打击招生中介诈骗、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是今年招生工作的四项重点治理内容。

  教育部在《通知》中强调,任何地方和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信息来源:edu.peopl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