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亿元 资助高校贫困生
“国家助学奖学金”今年起设立,每年资助总人数达58万余人,名额分配将向西部高校倾斜   时间:2005年8月6日 浏览数: 打印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财政部和教育部已联合下发通知,我国今年起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每年出资10亿元。有关人士分析,教育部此举旨在扩大对高校贫困在校生的资助范围,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助学金可能直接打入伙食卡

  记者5日从教育部了解到,“国家助学奖学金”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设立,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必须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优秀且家庭贫困;申请国家助学金者必须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据了解,国家奖学金的资助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资助5万名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1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资助约53.3万名学生。由学校按月发放或直接打入学生每月的伙食卡。有关人士分析,对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者,并没有提出学习成绩的要求,因此只要符合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相关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但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扩大逾十倍

  2002年,我国首次以国家的名义设立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每人6000元;二等奖每人4000元,获奖者均免交全部学费。新的管理办法中没有提及减免学费。之前,全国每年定额发放国家奖学金给4.5万名学生,现在国家奖学金名额增加到了5万名;而国家助学金每年将资助53.3万名学生。“两金”每年资助总人数将达到58万余人。

  国家助学奖学金在分配名额时,对西部地区的高校适当予以倾斜。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均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

  要求设立省级助学奖学金

  《办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由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参照《办法》设立本地区政府助学奖学金。据悉,四川省之前就设立了“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据悉,在国家助学奖学金政策实行后,四川省高校如何执行,而四川省本级的奖学金是否会调整及如何调整,省教育厅及其他相关部门还在进一步研究当中。

  

〖信息来源:www.cdsb.com〗